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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函〔2020〕16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根据学院2020年度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学院认真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以学院校园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综合利用校园网、广播、公告、电子屏、教职工大会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就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在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各部门领导直接负责信息工作,师生员工全员参与的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健全了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单位。明确了信息公开网站维护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学院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规定,切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其服务意识和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流程。
学院认真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公开形式和范围,在严格执行信息送交制度、协调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基础上,通过在各部门设立专、兼职信息报送人员,规范公开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逐步完善信息公开流程,使学院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培训。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学校依据《通知》相关要求,按照《永利线路检测网址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通过学校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发布人员、发布流程、审核及信息时效性等方面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加强保密审核和管理,有效防止了网络泄密问题,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事件。三是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提高了学校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和工作方法,
确保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着力优化学院网站设计、提高信息宣传效能,有效发挥信息门户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各职能部门网页建设,统筹协调、加强监管,积极构建全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努力为师生和其他社会公众及时获取信息提供新渠道。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学校以门户网站为载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配合电子屏、信息公告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本年度,通过学院门户网站、校园网和学院公众号公布各类信息216条,其中,学院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新闻公告39条、学院公众号公布信息177条。
(二)信息公开内容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专业设置,专业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实训基地、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4.学院招生、考试与录取等相关规定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5.师生入党、评优、获奖等,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6.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设备物资采购等招投标情况。
7.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8.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9.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
10.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载体和时间。
一是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各部门网页、校园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重大信息;三是以文件、广播、公告、公示栏等面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公开信息条目;四是坚持做到常规性信息定期公开,阶段性信息按阶段公开,短期性信息随时公开,突发性信息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学院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综合运用网站、电子媒体、会议等形式,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反馈,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发布网络。学院本年度,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支持和肯定,评议良好,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和主要经验
学校开展信息工作二级管理办法,即学院、各系部、处室、职能部门分级管理,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由学院办公室按清单类别、事项及有关文件,根据学院二级管理规定,细化分工,逐层落实,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极大地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广大师生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部分二级单位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
2.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以及责任部门等方面规定需进一步完善。
3.监督保证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职能部门和教学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进一步深化认识,创新服务理念。深入研究新要求,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科学安排,积极推进。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推动互动交流,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公开信息、服务师生的有效渠道。主动、及时地推送信息给广大师生员工,满足师生员工关心的切身问题和学院的重要决策。
3.完善监督保障。强化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将重要决策、运行过程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对信息公开实现有效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工作考核、年度报告、工作奖励、责任追究等保障制度,保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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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