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9 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以下简称《清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根据学校 2021 年度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学校在章程制定、招生就业等重点领域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行政事务、教学、科研等一般领域严格实施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而言,本年度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上重点突出,监督和实施效果良好。
在校务公开常规机制建设和落实方面,学校利用校园网主页将学校基本信息,如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通过官网及时质量年报,便于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监督和了解学校改革发展有关情况。学校常规开设并及时更新“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重要信息,公开全部需主动公开的学校信息。
在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会议信息公开方面,作为校务公开机制,2021-2022学年学校共召开党委会 8 次,院长办公会 31 次,会议纪要面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校公开印发,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到相关部门和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就业处等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 48 次,使学校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使学校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学校认真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公开形式和范围,在严格执行信息送交制度、协调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基础上,通过在各部门设立专、兼职信息报送人员,规范公开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逐步完善信息公开流程,使学校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
着力优化学校网站设计、提高信息宣传效能,有效发挥信息门户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各职能部门网页建设,统筹协调、加强监管,积极构建全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努力为师生和其他社会公众及时获取信息提供新渠道。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1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学校以门户网站为载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会议纪要、微信、信息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主动公开学校党团建设、专题学习、招生就业、学生管理、教育教学、人事师资、学风建设等信息。本年度,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校园网和学校公众号公布各类信息 138 条,其中,学校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新闻公告 84 条、学校公众号公布疫情防控、党团建设等相关信息 54 条。
(二)信息公开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专业设置,专业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实训基地、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4.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等相关规定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5.师生入党、评优、获奖等,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6.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设备物资采购等招投标情况。
7.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8.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9.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
10.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载体和时间 一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各部门网页、校园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重大信息;三是以文件、广播、公告、公示栏等面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公开信息条目;四是坚持做到常规性信息定期公开,阶段性信息按阶段公开,短期性信息随时公开,突发性信息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21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综合运用网站、电子媒体、会议等形式,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反馈,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发布网络。学校本年度,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支持和肯定,评议良好,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21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和主要经验
学校开展信息工作二级管理办法,即学校、各系部、处室、职能部门分级管理,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由学校办公室按清单类别、 事项及有关文件,根据学校二级管理规定,细化分工,逐层落实,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极大地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学校已实行了多层次的校务公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的要求,学校已将“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常态化。接下来,将继续细化信息公开的子栏目,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以提升学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但还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部分二级单位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以及责任部门等方面规定需进一步完善;三是监督保证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职能部门和教学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进一步深化认识,创新服务理念。深入研究新要求,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科学安排,积极推进。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推动互动交流,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公开信息、服务师生的有效渠道。主动、及时地推送信息给广大师生员工,满足师生员工关心的切身问题和学校的重要决策。
3.完善监督保障。强化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将重要决策、运行过程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对信息公开实现有效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工作考核、年度报告、工作奖励、责任追究等保障制度,保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